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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二章 来信[2/3页]

  划都写的格外的大气锋利,比她的一手楷书写的还要好看。

  这样的字,在这样的年代里,也是佼佼者。

  她觉得吃惊的同时,也问过张建军,才知道张建斌这个男人,虽然上学的时候调皮捣蛋,但是却特别喜欢练字。

  当时家里没钱买纸和笔,他就在垃圾堆里找废旧报纸来练字,用的都是沾水的笔,他的钢笔字写的好看,但是毛笔字,才是写的让老师都赞叹不已的。

  沈月华看着信封上面,凌厉的行书字体,脸上便露出了笑意来。

  她小心的撕开了信封,从地面倒出了几张信纸来。

  写在最开头的话,就是:吾家娇妻月华亲启。

  沈月华脸红了下,逐字逐句的看了下去。

  上面先是表达了一番张建斌的歉意,说道他因为要打仗和当兵,所以不能在家里久留,请她不要介意。

  接着又写到了身为军人,他是乐意于去战场挥洒鲜血的,当然了,他会保重身体,不会冒进行事,会小心不让自己受伤。

  中间是部队里的一些趣事,只是一些搞笑小段子,让沈月华看的扑哧一笑,但是却不涉及一丁点的军方内容。

  之后的部分,是关于张家人的介绍,写到了踏实肯干的张建国,老实不管事的二哥张建伟,以及有些滑头尽量不要招惹的三哥张建业。

  其中还写到了几个跟张家亲近的亲戚。

  沈月华看的心头一热,说起来在上辈子她也收到过张建斌写的信,但是她当时恨他恨得要命,那些信更是看都没看就直接撕了或者是扔了。

  现在想来,那些信差不多都是厚厚的一沓,估计也是写着家里人的介绍,让她能够在家里好好地生活下去。

  沈月华心说:张建斌是一个好男人,至少对自己很好,而且军人这个职业,顶天立地无愧于天,在这个时代,算是最体面不过的了。

  而在信的末尾,就是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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