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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一百四十一章 正当手段![1/3页]

  静!

  静得落针可闻!

  哪怕是平日里已经习惯林牧性格的张博仁,这时都几乎不敢直视眼前的情景,更何况是一旁向来老实的作者们?

  至于原本想来打酱油的薛京虎几人,更是一个个眼皮直跳,看着在地上奋力挣扎的姚飞拉,满脸不可置信。

  行业里称得上最著名工作室的姚飞拉,就这样被一页书踩在脚底下?!

  这也太嚣张、太目中无人了吧!

  看着脚下只敢干嚎的的姚飞拉,林牧突然就理解起鲁智深的心情了,一个原本欺行霸市的恶霸,遇到了更狠的人时,只敢乞怜讨饶,除了敢对平民耍横别的都不敢,瞧着都令人生厌!

  林牧低头看着姚飞拉道:“不合行规?你骗人签的合约合法?

  嗯,好像确实合法!

  但那与我又有什么关系?!

  我一页书很像个守法的人?”

  在社会上处过几年的人,基本上都会遇到同一个困惑。

  那就是:为什么有时候明明对方是错的,使用各种奸诈手段坑蒙拐骗,但吃过苦头的自己想要告他们时,却是发现他们竟然不违法,甚至还有可能是合法的一群人,自己反而被骂成法盲?!

  小到一群房产商的拆迁,大到其他方面,经常会有这样的事。

 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,林牧了解得多了,也就知道不少。

  首先:法律是用来维护秩序,而不是维护正义的。

  这并没有太大错误,毕竟制法的人,站的是全局的角度,维护秩序,舍小求大,本来就很正常。

  但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人,自己就是全部,凭什么要牺牲自己,去给那些奸恶之徒送好处?

  小民守法,大民守义。

  到了林牧这个阶段,已经有能力用心中的“道”来规范自己,而不是那面向大众的法律。

  最起码,林牧做不到因为姚飞拉合法,就眼睁睁看着这样的货色横行霸道,而无视这些处境凄惨的作者!

  法律代表正义?

  这世上国家数百,法律无数,有的国家规定黑势力合法、有的国家规定女人不能抛头露面的出门,有的国家规定可以花钱随意猎杀珍惜动物,有的国家可以随意杀人……

  林牧觉得,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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