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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宗室管理制度[1/3页]
(今天又有人说明代宗室不能识字是扯淡,本人实在无力一一解释,现在将明代宗室管理制度发上来,不懂得大家看看吧,里面也能解释本书中不准识字、喝酒、还有取名字的问题!当然,法律是法律,山高皇帝远不管国家法度的宗室也有,这就像现在国家不准偷漏税,但是有权有势的那个不偷漏税?法律能管只是一些无权无势之人,古代也一样!还有以后不要再问我宗室的问题了,实在没耐心一一解释!)
嘉靖八年,户部尚书梁材曾经提到:“将来圣子圣孙相传万世,以有限之土地,增无算之禄粮,作何处以善后?“(《明经世文编》卷103梁材《会议王禄军粮及内府收纳疏》)
嘉靖四十一年,御史林润奏言禄米“官司困于难供,宗藩病于不给。”“而宗藩蕃衍无休之时,是可不为寒心哉”(《明世宗实录》卷514)到了万历,这种情况更加严重,管志道谈到今“各王府将军、中尉动以万计,假令复数十年,虽损内府之积贮,竭天下之全税,而奚足以赡乎?”(《西园闻见录》卷47宗藩后)针对这种赡养的弊端,明代也实行了很多的措施来改善,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颁布《宗藩条例》,内有宗藩管理规定67条,万历十年(1582)又颁布《宗藩要例》进行修订。
万历十八年(1590)颁布《宗藩事例》,允许无爵的宗人自谋职业。天启五年(1625),实行宗室“限禄法”。明代的各种改革措施主要还是集中在例如生育、俸禄问题上的改革,比如1、限妾滕。由于明代宗室不能参政,所以大部分宗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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